### 南京离职公积金代办:可以办理提取吗?
在南京工作并缴纳公积金的职工,离职后可能需要取出公积金。针对这一需求,南京提供了公积金提取代办服务。以下将详细介绍南京离职后公积金提取的流程、条件及相关注意事项。
#### 一、提取条件
1. **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**:
- 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,包括商品房、集资建房等,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。
- 职工与父母(或子女)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,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- 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,且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公积金的,不得再次提取。
2. **建造、翻建、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**:
- 职工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。
3. **租房**:
-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,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并租赁住房的,可以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。
4. **离职提取**:
- 外地人在南京离职后,可以凭相关证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。
#### 二、提取材料
1. **基本材料**:
- 身份证: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,代办需提供代办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。
- 离职证明:离职后需提供离职证明。
2. **购房材料**:
- 《房屋所有权证》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》
- 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或《商品房现售合同》
- 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
3. **租房材料**:
- 租赁合同
- 房租支付凭证
#### 三、提取流程
1. **准备资料**:
- 根据提取条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。
2. **单位盖章**:
- 填写《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》,交所在单位核实,并在申请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。
3. **提交申请**:
- 持相关证明材料、《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》到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4. **审核资料**:
- 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书面通知职工。
5. **提取公积金**:
- 准予提取的,职工持相关证明材料、受理回执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。
#### 四、注意事项
1. **代办服务**:
- 职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时,可委托他人代办,代办人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。
2. **及时办理**:
- 离职后应及时办理公积金的提取或转移手续,以免影响个人权益。
3. **信息准确**:
- 在办理提取手续时,应提供真实、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,以确保提取过程的顺利进行。
4. **异地购房提取**:
- 外地人在离职后,若选择在外地购房,也可以提取公积金,但需提供购房合同、购房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5. **单位协助**:
-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,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。
通过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,南京的离职职工可以顺利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。如有任何疑问,建议咨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服务网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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