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欢迎访问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网站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!

南京离职公积代办|可以办理提取吗?_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

发布时间:2024-11-25阅读:3

### 南京离职公积金代办:可以办理提取吗?


在南京工作并缴纳公积金的职工,离职后可能需要取出公积金。针对这一需求,南京提供了公积金提取代办服务。以下将详细介绍南京离职后公积金提取的流程、条件及相关注意事项。


#### 一、提取条件


1. **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**:

   - 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,包括商品房、集资建房等,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。

   - 职工与父母(或子女)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,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
   - 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,且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公积金的,不得再次提取。


2. **建造、翻建、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**:

   - 职工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。


3. **租房**:

   -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,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并租赁住房的,可以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。


4. **离职提取**:

   - 外地人在南京离职后,可以凭相关证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。


#### 二、提取材料


1. **基本材料**:

   - 身份证: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,代办需提供代办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。

   - 离职证明:离职后需提供离职证明。


2. **购房材料**:

   - 《房屋所有权证》

   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》

   - 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或《商品房现售合同》

   - 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


3. **租房材料**:

   - 租赁合同

   - 房租支付凭证


#### 三、提取流程


1. **准备资料**:

   - 根据提取条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。


2. **单位盖章**:

   - 填写《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》,交所在单位核实,并在申请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。


3. **提交申请**:

   - 持相关证明材料、《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》到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

4. **审核资料**:

   - 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书面通知职工。


5. **提取公积金**:

   - 准予提取的,职工持相关证明材料、受理回执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。


#### 四、注意事项


1. **代办服务**:

   - 职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时,可委托他人代办,代办人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。


2. **及时办理**:

   - 离职后应及时办理公积金的提取或转移手续,以免影响个人权益。


3. **信息准确**:

   - 在办理提取手续时,应提供真实、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,以确保提取过程的顺利进行。


4. **异地购房提取**:

   - 外地人在离职后,若选择在外地购房,也可以提取公积金,但需提供购房合同、购房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

5. **单位协助**:

   -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,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。


通过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,南京的离职职工可以顺利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。如有任何疑问,建议咨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服务网点。



在线客服
服务热线

服务热线

15077851728

微信咨询
二维码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