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,作为一项惠民政策,为广大市民提供了购房、装修、改善住房条件的资金支持。那么,哪些人可以申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?申请条件又是什么呢?接下来,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!
一、贷款对象
1. 在京工作、生活的企事业单位职工:包括国有企业、集体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城镇集体企业、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、合同制职工、临时工、劳务派遣工等。
2. 自由职业者:包括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者、灵活就业人员等。
3. 其他符合条件的个人:如退休、离休、内退等人员,只要符合贷款条件,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二、贷款条件
1. 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年满18周岁,不超过65周岁(男性)或60周岁(女性)。
2.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一年内在南京无住房贷款记录,且在申请贷款前五年内在南京无两次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。
3.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南京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,能够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。
4.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南京市无住房,或者现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。
5. 申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6. 申请人购买的住房为自住住房,且符合国家和南京市的相关规定。
7. 申请人所购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不低于70年,且房屋建筑结构安全、质量合格。
8. 申请人所购住房的房价款不低于房屋评估价的70%。
9. 申请人所购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款的30%,且首付款来源合法。
10.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一年内未发生离婚、死亡等重大变故。
三、贷款额度、期限和利率
1. 贷款额度:根据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缴存基数、缴存年限、购房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,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20万元。
2. 贷款期限: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,且贷款期限加上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5周岁。
3. 贷款利率: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,目前为4.75%。
四、申请材料
1.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(如已婚)。
2. 申请人及配偶的在京工作证明、收入证明。
3. 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。
4. 申请人及配偶的信用报告。
5. 购房合同、房屋评估报告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购房证明材料。
通过以上介绍,相信大家对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。如果您符合条件,不妨尝试申请一下,让住房公积金助您实现购房梦想!
Copyright © 南京公积金代办中介公司 本站资源来源于互联网 苏ICP12345678 XML地图